GB/T31485-2005電動汽車用動力蓄電池安全要求及試驗方法
GB/T31485-2015單體蓄電池檢驗項目和蓄電池模塊檢驗項目:過放電/過充電|外部短路|跌落沖擊|熱沖擊|擠壓|針刺|海水浸泡|翻轉(zhuǎn)試驗|溫度循環(huán)冷熱沖擊|高海拔低氣壓試驗案例分析
單體電池、動力蓄電池組、軟包電池模組等滿足測試標準:
GB/T 31484-2015《電動汽車用動力蓄電池循環(huán)壽命要求及試驗方法》;
GB/T 31485-2015《電動汽車用動力蓄電池安全要求及試驗方法》;
GB/T 31486-2015《電動汽車用動力蓄電池電性能要求及試驗方法》;
GB/T 31467.1-2015《電動汽車用鋰離子動力蓄電池包和系統(tǒng)第1部分:高功率應用測試規(guī)程》;
GB/T 31467.2-2015《電動汽車用鋰離子動力蓄電池包和系統(tǒng)第2部分:高能量應用測試規(guī)程》;
GB/T 31467.3-2015《電動汽車用鋰離子動力蓄電池包和系統(tǒng)第3部分:安全性要求與測試方法》;
GB/T 18384.1—2015《電動汽車安全要求第1部分:車載可充電儲能系統(tǒng)》;
GB/T 18384.2—2015《電動汽車安全要求第2部分:操作安全和故障防護》;
GB/T 18384.3—2015《電動汽車安全要求第3部分:人員觸電防護》。
新能源汽車產(chǎn)品專項檢驗項目及依據(jù)標準:
1、GB/T31484-2015
GB/T31484-2015《電動汽車用動力蓄電池循環(huán)壽命要求及試驗方法》規(guī)定了電動汽車用動力蓄電池的標準循環(huán)壽命的要求、試驗方法、檢驗規(guī)則和工況循環(huán)壽命的試驗方法和檢驗規(guī)則,主要考核動力電池單體、模組的循環(huán)壽命指標,涵蓋了乘用車和商用車兩個不同的市場,以及功率型和能量型兩種不同應用類型的動力電池。
GB/T31484-2015中,檢驗項目有:(1)室溫放電容量和能量(2)室溫功率(3)標準循環(huán)壽命(4)混合動力乘用車用功率型蓄電池工況循環(huán)壽命(5)混合動力商用車用功率型蓄電池工況循環(huán)壽命(6)純電動乘用車用能量型蓄電池工況循環(huán)壽命(7)純電動商用車用能量型蓄電池工況循環(huán)壽命(8)插電式和增程式電動汽車用蓄電池工況循環(huán)壽命。
2、GB/T31485-2015
GB/T31485-2015《電動汽車用動力蓄電池安全要求及試驗方法》規(guī)定了電動汽車用動力電池的安全要求、試驗方法和檢驗規(guī)則,主要考核動力電池單體和模組的安全指標,圍繞化學能的防護,給出了一系列濫用情況以及極端情況下的安全要求和檢驗規(guī)范,該標準適用于裝載在電動汽車上的鋰離子蓄電池和金屬氫化物鎳蓄電池單體和模塊,其他類型蓄電池參照執(zhí)行。
GB/T31485-2015中,單體蓄電池檢驗項目和蓄電池模塊檢驗項目均有以下10項,但是試驗方法不同:(1)過放電(2)過充電(3)短路(4)跌落(5)加熱(6)擠壓(7)針刺(8)海水浸泡(9)溫度循環(huán)(10)低氣壓等。需要注意的是,在申請新能源汽車產(chǎn)品準入時,針刺試驗暫不執(zhí)行。
3、GB/T31486-2015
GB/T31486-2015《電動汽車用動力蓄電池電性能要求及試驗方法》規(guī)定了電動汽車用動力電池的電性能要求、試驗方法和檢驗規(guī)則,主要針對電池單體的外觀、尺寸、重量和室溫放電容量,以及模組的外觀、尺寸、重量、常溫性能、高低溫性能、耐振動性能、存儲等方面做出相應的規(guī)定。該標準適用于裝載在電動汽車上的鋰離子電池和金屬氫化物鎳蓄電池單體和模塊,其他類型蓄電池參照執(zhí)行。
GB/T31486-2015中,單體蓄電池檢驗項目有:(1)外觀(2)極性(3)外形尺寸和質(zhì)量(4)室溫放電容量(5)-20℃放電容量(6)55℃放電容量(7)常溫倍率放電容量(能量型)(8)常溫倍率放電容量(功率型)(9)常溫荷電保持與容量恢復能力(10)高溫荷電保持與容量恢復能力(11)存儲;蓄電池模塊檢驗項目有:(1)外觀(2)極性(3)外形尺寸及質(zhì)量(4)室溫放電容量(5)室溫倍率放電容量(能量型)(6)常溫倍率放電容量(功率型)(7)室溫倍率充電性能(8)低溫放電容量(9)高溫放電容量(10)常溫荷電保持與容量恢復能力(11)高溫荷電保持與容量恢復能力(12)耐振動(13)儲存等。
4、GB/T31467.3-2015
GB/T31467.3-2015《電動汽車用鋰離子動力蓄電池包和系統(tǒng)第3部分:安全性要求與測試方法》規(guī)定了電動汽車用鋰離子動力電池包和系統(tǒng)安全性的要求和測試方法。該部分適用于裝載在電動汽車上的鋰離子動力電池包和系統(tǒng),鎳氫動力蓄電池包和系統(tǒng)等可參照執(zhí)行。
GB/T31467.3-2015中,鋰離子動力蓄電池包或系統(tǒng)需要進行的測試項目有:(1)振動試驗(2)機械沖擊(3)跌落(4)翻轉(zhuǎn)(5)模擬碰撞(6)擠壓(7)溫度沖擊(8)濕熱循環(huán)(9)海水浸泡(10)外部火燒(11)鹽霧(12)高海拔(13)過溫保護(14)短路保護(15)過充電保護(16)過放電保護等。對于由車體包覆并構(gòu)成電池包箱體的,要帶箱體/車體測試;電池包或系統(tǒng)尺寸較大,無法進行臺架安裝測試時,可進行子系統(tǒng)測試。
單體一般性能測試項目:
55℃放電性能:電池充滿電后在55℃±2℃下貯存5h。然后在55℃±2℃下,以1C電流放電,直到放電終止電壓2.5V。放電容量不低于額定容量的95%
20℃倍率放電性能:電池充滿電后在20℃±5℃下,以12C電流放電,直到放電終止電壓2.5V。放電容量不低于額定容量的80%
常溫荷電保持及恢復能力:電池充滿電后在20℃±5℃下貯存28天。以1 C電流放電,直到放電終止電壓。然后充電以1 C電流放電,直到放電終止電壓。保持能力不低于額定容量的80%,恢復能力不低于額定容量90%。
過放電試驗:蓄電池充滿電后在20℃±5℃下,以1C電流放電,直到放電終止電壓0V。觀察一小時,蓄電池應不爆炸,不起火,不漏液。
過充電試驗:蓄電池充滿電后,繼續(xù)以1C充電至截止電壓的1.5倍或者充電時間達到1小時候停止觀察1小時,蓄電池應不爆炸,不起火。
短路試驗:蓄電池充滿電后,正負極外部短路10分鐘,短路電阻應小于5mΩ。蓄電池應不爆炸,不起火。
跌落試驗:蓄電池充滿電后在20℃±5℃下,從1.5m高度處自由跌落到水泥地面上,觀察1小時。蓄電池應不爆炸,不起火,不漏液。
加熱試驗:蓄電池充滿電后在20℃±5℃下,將單體蓄電池放入溫度箱,溫度箱按照5℃/min的速率由室溫升至130℃±2℃,并保持此溫度30min后停止加熱,觀察1小時,蓄電池應不爆炸,不起火,不漏液。
擠壓試驗:電池充滿電,垂直于電池極板方向擠壓擠壓板:半徑75mm的半圓柱體擠壓速度:電壓達到0V或變形量達到30%或擠壓力到達200kN后,停止觀察1小時,蓄電池應不爆炸,不起火,不漏液。
針刺試驗:電池充滿電,用Φ5mm~Φ8mm的耐高溫鋼針(針尖的圓錐角度為45°~60°,針的表面光潔、無銹蝕、氧化層及油污),以(25±5)mm/s的速度,從垂直于蓄電池極板的方向貫穿,貫穿位置宜靠近所刺面的幾何中心,鋼針停留在蓄電池中;觀察1小時,蓄電池應不爆炸,不起火,不漏液。
單體海水浸泡試驗:電池充滿后,浸入3.5%的NaCl溶液2小時,溶液整體浸沒電池,觀察1小時,蓄電池應不爆炸,不起火,不漏液。
單體溫度循環(huán)試驗:電池充滿電放入溫箱,按照要求進行5次溫度循環(huán),觀察1小時,蓄電池應不爆炸,不起火,不漏液。
單體低氣壓試驗:電池充滿后,放入低氣壓箱,調(diào)節(jié)氣壓為11.6kPa,保持6小時,觀察1小時,蓄電池應不爆炸,不起火,不漏液。
模組短路試驗:模組滿充后,正負極外部短路10分鐘,短路電阻小于5mΩ,觀察1小時,試驗過程中,蓄電池應不爆炸、不起火,不漏液。
模組跌落試驗:模組滿充后,正負端子一側(cè)向下,從1.2米高度自由跌落至水泥地面,觀察1小時,蓄電池應不爆炸、不起火,不漏液。